
事件梗概
2025年10月14日,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运河一女子落水,被途经此处的高先生发现,立即跳入河中将落水女子救起。
据高先生回忆,当时河水冰凉,且河底布满碎石,每踩一步都硌得生疼。他奋力游向女子,黑暗中只能凭借模糊的轮廓和本能的反应,一把抓住对方,用尽全力将其往岸边拖拽。由于救援中脚部被河底碎石划伤,当天晚上高先生独自忍着疼痛前往医院,清理脚上伤口,并打了破伤风针。此外,救援过程中,高先生还遗失了随身佩戴、价值约800元的无线耳机。
救人经过被路过的网友拍了下来,次日(15日)高先生将获取的 一段视频 传到了自己的社交账号上。“我是第一次救人,就想把视频发到网上记录一下,也想让网友们夸夸。”
女子被救后,原先并未主动联系高先生,亦未公开表示过感谢。然而,就在视频发出后不久,被救女子联系上高先生,要求删除视频,并以“侵犯肖像权”为由向平台进行了举报。随后平台下架了高先生的视频。

倒反天罡:救人者向被救者道歉
被举报后,高先生遭到私信辱骂。10月23日,高先生就“侵犯肖像权”一事,向被救女子公开道歉。

至此,艺术已成。
各方反应
法制日报:见义勇为行为不能减免侵权责任!
在女子举报高先生后不久,法制日报适时地跳了出来,于官方微博发表《见义勇为的行为不能减免侵权责任》。为这一事件再添一把火。

“鉴于高先生并无主观恶意,不会被判令承担赔偿损失或赔礼道歉之外的更重责任。” 通篇论述高先生“侵犯肖像权”的责任,对高先生在救人过程中受伤、损失财物,以及没有受到任何感恩之事只字未提。毕竟,你一个大老爷们的付出和心情,哪有被救女性的“肖像权”重要呢。
法制日报不是普通报纸,而是政法委员会(最高一级)的机关报。从其发表的文章足以见识其对此事的态度。
法制日报写的东西从法理上讲不能说是毫无依据。做好事不留名、默默离开似乎也是当下所推崇的精神。所以,正如网友所言:
救人后默默离开,不如一开始就默默离开。
高先生所在商场送来锦旗
10月27日,高先生在自己的抖音展示了“百脑汇商场营运部”送来的锦旗,上书:“长得帅,救得快”。

至于被救女子,截止本文发稿的2025年11月3日,未发表除举报高先生侵犯肖像权以外的任何声明。
高先生本人:错就错在救错了对象
尽管部分媒体替高先生“以后还会救”,其本人显然是已经吸取了教训。视频被举报下架后,高先生将女子面部打码的视频重新发布,并表示“错就错在救错了对象”。(确实)

而且从抖音账号可以看出,高先生家中还有年幼的孩子。

评论区的集美们
哈集美的评论从来不让人失望。至于是不是串子,诸君自行分辨。


还有意外收获?
有传言称,被救女子原先跟自己的男朋友说去东北出差,而落水被救的地点在杭州,原因不明。此事未经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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