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女性相对较轻甚至不存在的定罪判罚制造了“女性犯罪率低”的假象。然而违法犯罪行为并不会因为实施者是女性而降低其对社会的危害。相反,司法判决对女性的包庇、纵容只会让这一群体更加有恃无恐,加剧社会的混乱。关于司法判决如何偏袒女性,请看以下案例——
[赛博史记-2025]女子捅伤男友致毁容,女法官“知心姐姐”慰问凶手
2024年9月,山东18岁女子小欣携带水果刀前往汕头,试图挽回分手男友,未果后用刀划伤男方颈部、面部及耳部,构成轻伤一级。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以“初犯”,“刚满18岁”为由,仅对凶手判刑6个月,缓刑1年。后又由女法官化身“知心姐姐”,安慰凶手,并发文邀功。男被害人境遇却只字未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