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梗概
2025年11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简称“最高检”)于“依法惩治家庭暴力犯罪、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主题新闻发布会上,宣布:“具有共同生活基础事实的婚前同居关系,可认定为家庭成员关系”。随后就此决定发布官方微博。
值得注意的是,宣布该决定的葛晓燕兼任最高检副检察长和全国妇联副主席。

群众反应
该认定一经发布,无论在男性群体还是女性群体中均引发了强烈不满。随后最高检微博开启了精选评论(相当于关闭了评论区),针对此事的讨论仍可在转发列表中略知一二。
😡核心争议
最高检有权“认定”吗?
“家庭成员”的定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的基础性概念,它直接关系到抚养、赡养、继承、共同财产等一系列民事权利义务的认定。对《民法典》条文的权威性、普遍性的司法解释,理应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 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民法典》中的定义和解释如需修改,需要通过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最高检无权修改。如果在某个刑事案件中(例如,虐待罪、遗弃罪),需要对“家庭成员”进行界定,而该界定又影响到罪与非罪的认定,那么办理该案的检察机关可以在具体案件中提出自己的理解和适用意见。
最高检可以进行办案指导,理论上它可以明确“刑事保护范围”,对现行法律进行扩张解释,但同居关系无论如何解释也不可能符合《民法典》中对“家庭成员”的定义。可能有人会说同居是否可以套用“配偶”(婚姻关系)的定义?这在《民法典》中也是被明确的。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新认定是否影响同居者的财产分割?
由于女性靠结婚创业已成为当今时代的显学,许多年轻男性企图靠只同居、不结婚的“法国模式”规避财产分割风险。然而,新出台的司法解释显然将此风险引入了同居群体。
尽管在最高检发布的内容中,此认定似乎用于家暴刑事保护范围,但对于该认定是否影响民事婚姻、财产继承等问题,官方并未发表明确意见,仅部分媒体对上述内容进行了解读,最高检对媒体(澎湃新闻)解读进行了转发。
此外,由于是办案指导,在实际判案过程中,即使与《民法典》中对家庭成员的定义相违背,部分带有鲜明性别立场的法官依然有可能参照此“指导”,最大限度地滥用自由裁量权。
同居多久算“同居”?
关于“同居”,目前中国法律没有统一的定义,因此又是需要自由裁量的事情。而南方都市报与2025年11月27日发表文章 《专家建议同居满5年可主张财产分割》,不知5年会不会成为未来定义同居的基准。
为破解不婚人群遗产管理困境,胡筠悦建议,在法律修订中,应增加事实伴侣财产权,同居满5年可主张共有财产的分割。
🏴☠️新闻连连看
在“婚前同居算家属”发布同日,最高检还发布了另一条微博(依然是精选评论):
对于因长期遭受家庭暴力或者为摆脱家庭暴力,在恐惧、无助等状态下对施暴者实施伤害等行为的,充分考虑到作案动机、犯罪情节等,依法从宽处理。

结合上述《专家建议同居满5年可主张财产分割》,以及“家庭暴力”定义的泛化、女性轻罪记录封存制度,伴随大量带有性别立场的女法官逐步侵蚀法院,未来社会出现以下现象也并非不可能:
长期同居可以主张财产分割/遗产继承
经济控制=冷暴力=家暴
女性反抗家暴导致男性伤亡,依法从宽处理(“轻罪”化)
女性“轻罪”记录封存
……
有些别有用心的,或者“第一天当中国人”的人士可能会说,这些法条没有规定只针对男性,是不分性别的。
那能一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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